財務管理制度

常紡院財字〔2019〕1號常州紡織服裝職業(yè)技術學院財務決算管理辦法
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9-27最后修改時間:2020-09-27 14:50來源:常州紡織服裝職業(yè)技術學院瀏覽次數(shù):14395設置

第一章  總  則

第一條  為進一步加強部門決算管理工作,保證部門決算信息質量,為編制后續(xù)年度預算提供參考和依據(jù),發(fā)揮部門決算在財政財務管理中的作用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(主席令12號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(主席令21號)、《政府會計制度》(財會〔2017〕25號)、《事業(yè)單位財務規(guī)則》(財政部令(2012)第68號)等法律規(guī)章,制定本辦法。 

第二條  學校年終財務決算工作在院長領導下,各單位分工負責。

第三條  財務處是學校年終財務決算工作的綜合負責部門,負責整體數(shù)據(jù)的整理、填報和上報工作。

第四條  學校年終財務決算以年度預算為前提,以完善的財務規(guī)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為依據(jù),以日常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變動狀況為主要內容,通過年終清理、年終分配和年終結轉賬等活動,最終形成年度財務決算報告,客觀公允地反映學校決算日財務狀況和當年財務成果。

第五條  年終清理與年終分配工作于當年12月18日前完成;財務內部賬務清理工作于12月28日前完成;決算日為12月31日;年度財務決算編制時間為次年1月1日至1月15日。

第二章  年終清理

第六條  財務處要在年終決算前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各項繳撥款進行全面清理、核對,及時查明未達賬項的原因,確保上下級之間年度預算指標與領撥情況一致。

第七條  各部門要對當年預算收支完成情況進行系統(tǒng)分析。各職能部門要對切塊管理的各類專項經費進行全面清理,檢查經費是否按計劃列示的內容、進度執(zhí)行,認真開展經費使用情況績效分析,并將事業(yè)計劃完成情況和所形成的財務成果有關資料及時送財務處匯總。

第八條  應于當年確認的各項收入,年終結賬前應確認收入。當年應繳財政的非稅資金,要按規(guī)定時間和要求解繳國庫。應于當年確認的各項支出,年終結賬前要按規(guī)定支出渠道確認支出。

第九條  財務處要在年終決算前,及時驗證、核對各類銀行賬戶、存款及有價證券收支明細,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(jié)表,確保賬賬、賬實相符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,及時匯報。

第十條  校內各部門要在年終決算前,全面清理核各類對外投資項目,及時清理收繳投資收益,及時歸檔權益證明,切實維護學校利益。

第十一條  財務處要在年終決算前,全面清理往來款項,通知有關責任人及時辦理結賬手續(xù)。不能于年終結束前結賬的,應落實每筆款項的追索責任人。

第十二條  財務處要對收款票據(jù)進行全面清理,確保收入及時足額交財務入賬。票據(jù)領用人于每年12月18日前按規(guī)定及時辦理交款、繳驗手續(xù);票據(jù)管理人員要對庫存票據(jù)、領用票據(jù)進行仔細核對,確保賬實相符。發(fā)生差錯由責任人承擔責任。

第十三條 財務處應會同校內各有關單位,對各項財產物資,包括固定資產、在建工程、工程物資、材料及視同材料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等進行清理盤點,發(fā)生盤盈、盤虧,應及時查明原因,并按規(guī)定作出處理后,及時調整賬務,做到賬實相符、賬賬相符。

第十四條  各相關部門應嚴格審查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結算情況,加強完工項目竣工決算和決算審計工作,逐項核查項目資料歸集是否齊備,保管是否妥善。已辦理竣工決算并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,或雖未完成竣工決算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,年終結束前,應由資產管理部門視情形確定是否于當年確認資產。

第十五條 財務處應分別情況完成年終結賬前的指標清理及其他調整業(yè)務,認真核對和驗證各級賬戶、項目,確保數(shù)據(jù)完整、可靠、明晰、準確,為新年度制度執(zhí)行做好充分準備。

第三章  年終結轉賬

第十六條  財務處要在年終清理、年終分配的基礎上開展年終結轉賬,做好年終轉賬、清結舊賬、結轉新賬,并根據(jù)國家財務會計制度、財政收支分類科目調整情況,結合管理實際,修訂新年度單位會計制度及其列報口徑。

第十七條  財務處應及時編制年終結轉賬前后資產負債表和各級科目余額表,為編制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做準備。

第四章  年度財務決算報告

第十八條  學校應嚴格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、省財政和主管部門關于決算編審工作的要求,根據(jù)年度預算和賬簿記錄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等資料,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,做到反映真實、數(shù)字準確、內容完整、報送及時、說明充分。不得以估計數(shù)字為依據(jù),不得弄虛作假。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、指使、強令他人篡改年度決算的有關數(shù)字。

第十九條  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包括決算報表、附注、財務情況說明書等部分,其中決算報表包括主表、附表和補充資料表,具體報表種類、格式和編報要求按當年省財政和主管部門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第二十條  學校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處負責編制。學校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由財務處負責人審核,經院長審查批準后上報。

第五章  決算審批和審計

第二十一條  財務決算應上報財政廳和教育廳審批,審批后需調整決算數(shù)字的,應按規(guī)定的程序進行相應調整。

第二十二條  財務決算應經學校內部審計機構或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審計。

第六章  決算信息公開

第二十三條  學校決算經財政廳批復后,按照財政廳信息公開要求進行公開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
第二十四條  學校年度決算報告應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。

第七章  附  則

第二十五條  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。

第二十六條  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
 

 

常州紡織服裝職業(yè)技術學院

2019年4月1日


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(qū)湖塘鎮(zhèn)滆湖中路53號

213164

400-188-1251(招生)

0519-8633 6008 (傳真)

[電話查詢]

返回原圖
/